关于开展2020年天津市“新时代职工创新 创业之星”推荐选树活动的通知(津工通〔2020〕42号)
发布时间:2020-12-07 09:35:11 点击:6089
各区总工会,各局、集团公司工会,各有关单位工会: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市委和全总部署要求,大力弘扬劳模精神、劳动精神、工匠精神,巩固和发展全市职工创新创业成果,引领和激励广大职工积极投身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热潮,助力实现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双战双赢”,在推进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加快“五个现代化天津”建设中发挥主力军作用,市总工会决定,2020年在全市开展“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推荐选树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树名额
选树天津市“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20名。
二、选树范围
聚焦我市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优势支柱产业、信创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等行业,重点面向普通一线、面向草根产业工人、面向农民工,选树在立足岗位、扎根一线,开展技改技革、创新创造有突出成效的普通职工和在服务社会方面有重要贡献的创业典型。已获得全国劳模荣誉称号的原则上不再推荐。
三、选树条件
天津市“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必须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始终保持正确的政治立场和政治方向;必须爱岗敬业、吃苦耐劳、甘于奉献,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较高的业务技术水平,积极支持参与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动,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
(一)在群众性职工技术创新、技术攻关、发明创造特别是新冠肺炎疫苗和治疗药物研发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在提高科技水平和科技含量方面具有创新性、先进性、引领性和实用性,并对推动行业(领域)高质量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
(二)提出的合理化建议具有重要价值,总结的先进操作(工作)法在本行业、本地区得到广泛推广应用,取得的专利或者技术创新成果达到全市或国内外同行业先进水平,并取得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的。
(三)掌握并积极传授高超技能或绝技绝活,动手操作能力超强,在一线岗位上直接从事生产、技术、研发等项工作,获得国际、国内、市级重大技术奖项或荣誉奖励的。
(四)在劳模和工匠人才创新工作室创建、职工岗位创新创造、重点项目创新和“杀手锏”产品研制等方面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并取得突出成效的。
(五)所创办的企业在本地区、本行业具有一定代表性,经济效益优良,特别是在高新技术领域创业,对推动高质量发展具有引领作用,创业事迹得到党委、政府、社会和群众认可,具有一定的社会公认度和影响力的。
(六)积极履行企业社会责任,广泛吸纳安排下岗失业人员和社会人员就业,帮助更多的劳动者创业,带动就业创业效果显著,积极参加社会公益活动,为区域和谐稳定做出突出贡献的。
四、工作安排
(一)推荐申报。全市各区局、集团公司工会、各有关单位工会按照自下而上、民主推荐、好中选优的原则,在本区域、本行业、本系统选树出一批行业代表性强、技术技能水平高、社会影响力大的职工创新创业领军人物的基础上,择优向市总工会推荐申报。
(二)专家评审。为充分体现选树工作的公平性和权威性,市总工会将组织行业领域专家、技术专家、学者教授及相关委办局专业部门负责同志组成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候选人员的技术技能水平、创新创业工作业绩、事迹先进性和社会影响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经初审、复审两轮评选,遴选出“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的候选人名单。
(三)社会公示。候选人名单提请市总工会主席会议审定后,在天津日报、天津工人报、市总工会网站、津工E家进行为期五个工作日的公示,广泛听取社会意见。
五、奖励办法
对选树出的天津市“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由市总工会颁发荣誉证书并给予每人10万元奖励。对符合条件的,由“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所在单位按程序向市总工会申报天津市五一劳动奖章。
六、申报要求
各单位要结合实际,周密部署、精心组织,做好“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的推荐申报工作,原则上每单位择优推荐1—3名候选人,并于2020年12月25日之前将天津市“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推荐申报表(一式三份,事迹材料1500字以内,随表报送电子版)和天津市“新时代职工创新创业之星”申报汇总表(一式一份,随表报送电子版),报市总工会基层工作部。
联系人:杨海军 电 话:84236315
邮箱地址:jgyanghj@tj.gov.cn
天津市总工会
2020年1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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