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第十一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天津市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5-13 09:47:00     点击:1486    

各有关单位:

为提升国家创新体系整体效能,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进一步促进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产业化,推动科技与经济紧密结合,着力挖掘和表彰重点领域、专精特新等方向发挥重要作用的科技项目、先进集体和个人,中国技术市场协会决定开展第十一届中国技术市场协会金桥奖(以下简称金桥奖)评选表彰活动。天津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天津市技术市场协会负责我市金桥奖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奖项设置

第十一届金桥奖设项目奖、集体奖和个人奖三类奖项。每类奖励等级分为优秀奖和突出贡献奖,优秀奖颁发荣誉证书,突出贡献奖颁发荣誉证书、奖牌和奖金。

二、金桥奖的申报条件

(一)金桥奖优秀奖的申报条件

1.项目奖

在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和科技服务的技术市场活动中,对推动地区经济建设或行业技术进步有重大影响,取得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项目。原则上应符合以下条件:

(1)科技创新性突出:在技术上有重要创新,特别是自主创新成果产业化后,形成了产业主导品牌,或通过技术创新对传统产业进行升级改造,解决了行业发展的关键问题,提升了传统产业在国内或国际的竞争力。

(2)经济和社会效益显著:通过科技成果转化或技术转让,经过两年以上较大规模的实施、应用,产生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为推动行业科技进步及实体经济发展做出突出贡献:项目的转化程度高,具有较强的示范、带动和扩散能力,促进了产业结构的调整,优化、升级及产品的更新换代,对推动行业的发展具有较大的影响。

(4)在区域特别是京津冀协同创新与可持续发展方面起到显著作用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5)应用疫情智能预警、新型安全防护、快速诊断检测、治疗药物与设备等科技创新成果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中发挥显著作用的项目。

2.集体奖

在我市及参与我国技术市场的培育与建设事业中,在组织和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和科技服务过程中,有创新精神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包括技术的买方、卖方和中介方,特别是为提高企业创新能力促进成果转化做出突出贡献的企业研发中心和技术交易活跃的技术转移机构,以及在疫情防控工作中,应用科技成果为抗击新冠肺炎疫情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单位。

3.个人奖

在开拓与建设技术市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科技服务和推广应用中做出创造性贡献的优秀个人、科技特派员、技术经理人、科技咨询师及领军人物,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防控中推动科技成果转化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个人。

(二)金桥奖突出贡献奖的申报条件

1.项目奖

(1)已获得国家及天津市科技奖的转化项目。

(2)对天津市经济建设或行业技术进步有重大影响,处于国内或世界领先水平;已获得突出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年效益过亿或具有量大面广和规模效益)的推广应用项目。

2.集体奖

(1)企业:产学研合作、转化经济效益显著,年创产值五千万元以上;引进技术转化效益突出,年创产值五千万元以上。

(2)科研机构:近两年的技术转移技术合同成交额过亿元,经济效益突出,在全国有较大知名度。

(3)技术转移服务机构:近二年科技服务项目合同交易额五千万元以上,或技术中介服务总收入千万元以上,在全国有较大知名度。

(4)管理机构:我市技术合同成交额排名第一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近二年技术交易额增长30%以上。

3.个人奖

(1)在技术市场领域工作15年以上,业绩突出。

(2)组织开展科技成果转化、技术转移和科技服务活动,解决企业关键技术需求,效益、业绩突出。

(3)各领域中的领军人物,其科技成果已应用、转化或转移,成交额在千万元以上。

三、申报流程

1.各申报单位可自主选择推荐单位,但只能通过一个归口推荐单位进行申报,不得多头申报和重复申报。天津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重点推荐我市已在天津科技成果网登记的高校院所类、行业类、区域类、服务类等“1+4”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以及对我市科技成果转化做出重要贡献的技术出让单位等。市技术市场协会重点推荐符合条件的其他高校院所、企事业单位等。我市有关中央企业、中央部属高校按要求自行推荐上报。

2.申报单位请于2022年5月13日起登录中国技术市场协会信息港网站(http://www.ctm.org.cn )金桥奖申报系统,选择推荐单位、填写申报材料并下载打印,一式两份,加盖本单位公章。请于6月10日前将纸质材料报送至各推荐单位,选择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作为推荐单位的,请邮寄或报送至市科技局成果处(和平区成都道116号);选择市技术市场协会作为推荐单位的,请邮寄或报送至市技术市场协会秘书处(河西区洞庭路20号)。

3.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市技术市场协会将组织专家对申报材料统一进行评审,择优推荐上报。

四、有关要求

1.申报单位必须是独立法人单位,每个单位限报一个奖项。已获得上届金桥奖的项目、集体及个人,近两年没有突出业绩的,原则上不再支持参与本届评选。

2.各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准备相关材料,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符合条件、打印清晰、装订整齐。有关业绩包括突出贡献、经济效益、社会效益、技术合同等应有证明材料,“业绩摘要”限500字以内。申报项目奖的必须有非本单位的同行专家推荐意见。凡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受理或取消参评资格。

3.我市拟推荐项目奖、集体奖、个人奖合计40项,最终上报数额视申报情况和专家评审结果确定。

4.金桥奖申报及评审不收取任何费用。

五、联系方式

天津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郄燕 022-58832903;马东升 022-58326701

天津市技术市场协会 于爱丽 022-87899468-8407;邓志云022-87899468-8401

 

 

天津市技术市场管理办公室 天津市技术市场协会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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