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科技局关于开展2022年天津市技术转移机构登记和年度更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04-19 10:48:00     点击:2466    

各有关单位:

按照《关于完善科技成果评价机制的实施意见》(津政办规〔2022〕3号)、《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办法》(津科规〔2022〕3号)要求,为培育专业化技术转移机构,加大资金支持力度,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交易,现面向全市开展2022年天津市技术转移机构登记和年度更新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技术转移机构登记类型

技术转移机构是指为实现和加速技术转移、成果转化提供各类服务的机构(独立法人或高校院所的内设机构)。按照工作要求,我市以市级成果展示交易平台为核心,培育高校院所类、行业类、服务类、区域类等四类技术转移机构,形成“1+4”培育模式。技术转移机构按照以下五类进行登记:

(一)市级成果展示交易平台是指天津市科技成果展示交易运营中心。

(二)高校院所类技术转移机构是指由高校院所(含大学科技园、海河实验室)设立的,为科研人员提供知识产权管理、运用和成果转移转化等全面服务的专门机构。

(三)行业类技术转移机构是指在相关行业内具有一定影响力,通过汇集本行业科技成果、企业需求、投融资机构等资源,为各类创新主体提供技术转移专业化服务的机构。

(四)服务类技术转移机构是指围绕成果转化全链条,提供科技成果评价、技术转移人才培养、技术产权股权交易、法律、投融资等服务的机构。

(五)区域类技术转移机构是指经由各区科技局推荐,为我市各行政区提供技术合同服务,或通过各类活动推动区域成果、需求、资本等要素对接,促进技术交易的机构。

二、登记要求

(一)天津市技术转移机构实行登记制,凡是业务范围符合《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办法》规定的法人单位或高校院所的内设机构都可以进行登记,如知识产权、技术经纪等各类社会化服务机构以及孵化器、生产力促进中心、众创空间等。

(二)技术转移机构实行分类登记,原登记机构或新登记机构根据本单位工作职能和业务范围,自行选择登记类型。各类机构可在登记界面下载绩效评价表,参照考核内容开展相关工作。

(三)技术转移机构登记工作按照机构随时登记、主管部门集中审核的形式开展,年度更新工作按照集中填报的形式开展。本批次技术转移机构登记和年度更新工作截止日期为5月6日。

三、工作流程

技术转移机构需登录天津科技成果网(www.tjkjcg.com)进行登记。本通知发布前已登记的机构,需进行年度信息更新。

(一)在线填报信息

1.填报单位信息。

(1)新登记机构:网站首页中间“角色定制服务—我是科技服务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登记”,进行单位注册并登录。登录后,在“会员中心—技术转移机构登记”进入,点击“首次登记”。独立法人机构须上传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扫描件,法人内设机构须上传主管部门同意建立机构的批准文件扫描件。

(2)年度更新机构:网站首页中间“角色定制服务—我是科技服务机构—技术转移机构登记”,进行单位登录。登录后,在“会员中心—技术转移机构登记”进入,点击“年度更新”。

(3)注意事项:按照工作提示在线填写《天津市技术转移机构登记表》。技术转移机构登记和年度更新材料所填报的业绩时间为2021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新申请登记的技术转移机构中技术经理人数量不少于3人,技术经理人需参加市、区技术经理人培训并获得结业证书,或获得初级及以上技术经纪职称。

2.添加技术经理人。

将单位账号中的邀请码告知技术经理人。技术经理人在网站首页“角色定制服务—我是科技服务机构—技术经理人登记”,进行个人注册并登录。登录后,在“会员中心—技术经纪—技术经理人登记”进入,填写邀请码和技术经理人登记信息,并提交单位账号进行审核。

单位帐号对全部技术经理人信息审核完成后,需完善技术经理人培训及证书信息,再将《天津市技术转移机构登记表》在线提交至局级主管部门。

(二)局级主管部门初审。局级主管部门于5月11日之前对管辖范围内机构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进行集中审核,审核通过后在线提交至市科技局。如果材料被驳回,登记机构须在3个工作日内重新提交。

(三)市科技局审核。市科技局对初审通过的材料进行审核。如果材料被驳回,修改后须再次经局级主管部门审核;该阶段,每个机构仅有1次修改机会,建议各机构及时关注系统状态。

(四)分配登记号。新登记的机构审核通过后将分配登记号。年度更新的机构审核通过后将分配新登记号,旧登记号作废。新登记和年度更新的机构以线上审核通过为准,不需要上交纸质材料。

(五)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天津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需下载绩效报告,填写后上传。

四、联系方式

(一)工作咨询

市科学技术发展战略研究院 康苏媛 022-24436192

市科技局科技成果与技术市场处 单迎春 022-58832935

(二)技术支持

天津科技成果网 王璐 022-23718896

附件:1.天津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后补助办法

      2.各区技术转移机构登记审核及技术合同认定登记通讯录

      3.国家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

      4.天津市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名单

 

 

2022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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