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启动2020—2021年度天津市科技创新券兑现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1-04-06 15:49:00 点击:5382
各有关单位:
根据《天津市科技创新券管理办法》(津科规〔2019〕2号),现就2020—2021年度天津市科技创新券(以下称“创新券”)兑现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申请创新券支持的企业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一)在天津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二)管理规范、财务制度健全,无不良诚信记录;
(三)与提供科技服务的机构无任何隶属、共建、产权纽带等关联关系;
(四)企业主要从事高新技术产品研发、制造、服务等业务,在开展科研活动中有对外购买科技服务的需求。
二、支持范围
已在线申请创新券且通过审核,于2020年5月1日至2021年4月30日期间(以发票日期为主要依据,参考服务合同、成果证明等材料)完成的研究开发、检验检测两类服务。
三、兑现额度
每个企业可就多项服务申请创新券支持,每项服务申请创新券额度最低1000元,多项服务累计申请创新券额度不超过10万元,具体兑现金额按实际发生合同额的50%核算,经专家评审后确定。
四、程序及要求
为方便企业办理创新券兑现,落实便民化有关要求,本批次创新券申请和兑现均采用在线方式,企业需通过科服网(www.tten.cn)使用创新券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办理,相关注意事项如下:
(一)企业参加本次兑现时,需在线完成“事前申请备案—事后申请兑现”的完整流程,具体操作过程可参阅《天津市科技创新券系统用户手册(企业)》(附件)。
(二)申请兑现的企业需在2021年5月15日前提交兑现申请,逾期本批次不再受理。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应在企业提交兑现申请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专业机构应在各区科技主管部门初审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形式审查。
(三)对于通过审查的兑现申请,市科技局将统一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五、京津冀创新券
按照京津冀三地签署的创新券合作协议,本市企业向经三地互认的开放实验室购买研发检测类服务,可向企业所在地申请创新券支持。本次兑现期间,同时受理本市企业因跨地区购买科技服务产生的京津冀创新券申请,申请条件、资助方向、资助额度、申请流程参照本市创新券执行,申请额度计入本年度10万元的兑现总额。
首批京津冀三地互认的753个开放实验室名单已在科服网创新券版面公布。可供企业申请的京津冀创新券服务资源也以“京津冀创新券”专题页面集中发布,企业可通过科服网的机构和服务检索功能获取上述资源并选择申请。
六、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邳文君 23532900—821
牟如玲 23532900—817
曾 选 58832871
技术支持:陈兴喆 23532901—815
各区科技主管部门:
滨海新区科技局 郑运昕 66707957
开发区科工局 李 玥 66878906
高新区科技局 王 浩 84806277
保税区科工局 温情情 84906361
和平区科技局 施 洋 23196663
河北区科技局 李雨阳 86280126
河东区科技局 王子怡 24122250
河西区科技局 任继峰 23278281
南开区科技局 李 健 87893226
红桥区科技局 刘 勇 86516969
东丽区科技局 秘 林 24980662
西青区科技局 唐 浩 27391678
津南区科技局 王艳松 28559060
北辰区科技局 杜飞腾 26393319
武清区科技局 王 娟 82138819
宝坻区科技局 孙学娇 82626899
静海区科技局 邬廷林 28936159
宁河区科技局 刘 洁 69115876
蓟州区科技局 董 颖 29142794
附件:《天津市科技创新券系统用户手册(企业)》
2021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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