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天津50项“重点工作”划好了!与你有关!
发布时间:2020-07-31 17:45:18 点击:2822
7月29日,天津政务网刊发《天津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公开征求意见稿,市政府办公厅组织53个市有关单位对照国发文件分别对接国家有关部门,结合2020年市政府重点工作,进行了任务认领,细化了工作措施,现公开征求社会公众意见(自7月29日起、7个工作日内),如有修改意见,请通过市政府办公厅政务网邮箱(duchashi@tj.gov.cn)反馈。
总体要求和主要预期目标
1.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方略,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天津工作“三个着力”重要要求和一系列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八次全会暨经济工作会议部署要求,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紧扣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目标任务,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坚持以改革开放为动力推动高质量发展,坚决打好三大攻坚战,加大“六稳”工作力度,保居民就业、保基本民生、保市场主体、保粮食能源安全、保产业链供应链稳定、保基层运转,坚定实施扩大内需战略,维护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大局,全面建成高质量小康社会,实现“十三五”规划圆满收官。
2.城镇新增就业25万人左右,城镇调查失业率6%左右,城镇登记失业率4.5%以内。力争居民消费价格涨幅在年度调控目标以内。加快建设进口商品集散地,支持外贸综合服务企业和跨境电商进出口等新业态发展。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速与经济增长同步。加大对口支援力度,提升产业扶贫、消费扶贫成效。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确保不发生重大金融风险。力争实现全市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耗同比下降0.6%以上,完成国家下达的“十三五”能耗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
积极的财政政策要更加积极有为
3.及时分配下达特殊转移支付机制资金,做好就业、困难群众救助、医疗卫生等领域直达资金分配;强化资金监管,确保资金直达基层民生、直接惠企利民。坚持勤俭办一切事业,全面落实本市严把支出关口真过紧日子各项措施,建立禁止类和限制类支出预算管控清单,集中财力保障民计民生等重点领域支出。持续开展结余结转资金清收,弥补财政减收增支缺口。贯彻执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阶段性社会保险费减免政策。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
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加灵活适度
4.确保降准资金用于小微企业、民营企业。加大对小微企业、民营企业的信贷投放力度。协助企业利用衍生产品规避汇率波动风险。落实普惠小微企业信用贷款支持计划、贷款延期支持工具有关政策,引导银行加大信用贷款发放力度,使更多企业获得资金支持。
就业优先政策要全面强化
5.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千方百计为低收入群体稳定就业创造条件,促进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出台社保补贴、岗位补贴、帮扶困难群体等多方面就业政策。2020年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达到8万人。
继续打好三大攻坚战
6.高标准落实东西部扶贫协作协议,为高质量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天津贡献。
7.基本解决“钢铁围城”、“园区围城”问题。关停整合热电联产电厂周边燃煤锅炉,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4000万吨以下。基本完成燃气锅炉低氮改造,推进钢铁企业超低排放改造和重型柴油车在线监控,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确保PM2.5浓度持续降低。加强引滦水源保护,推进于桥水库综合治理工程。实现工业集聚区污水稳定达标排放,基本消除黑臭水体。开展“榜样河长、示范河湖”创建工作。开展入海排污口溯源专项整治行动,12条入海河流稳定消除劣Ⅴ类水体。划定农用地环境质量类别,更新污染地块名录和开发利用负面清单,受污染耕地和城市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均达到90%以上。全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8%以上。
8.防范化解国有企业风险、跨境资本流动风险和外汇市场重大金融风险。排查私募基金领域非法集资风险。
加大减税降费力度
9.坚决落实国家减税降费各项举措,持续推动落实本市已出台的六批降成本政策措施,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继续执行去年出台的下调增值税税率政策。按照国家统一部署,6月前到期的减税降费政策,包括免征中小微企业养老、失业和工伤保险单位缴费,减免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免征公共交通运输、餐饮住宿、旅游娱乐、文化体育等服务增值税,执行期限全部延长到今年年底。落实好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所得税税款延缓到明年缴纳的政策。落实好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疫情防控捐赠减免城市维护建设税等优惠政策。坚决把减税降费政策落到企业,尽力帮助企业特别是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渡过难关。
推动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
10.降低工商业电价5%政策延长到今年年底。下调宽带和专线平均资费。对承租市管国有企业国有资产类经营用房的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免收3个月房租、再减半征收3个月房租。开展涉企收费专项治理。
强化对稳企业的金融支持
11.中小微企业贷款延期还本付息政策延长至2021年3月底。对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应延尽延,对其他困难企业贷款协商延期。改进贷款尽职免责机制,鼓励银行敢贷、愿贷、能贷。大幅增加小微企业信用贷、首贷、无还本续贷,利用金融科技和大数据降低服务成本,提高服务精准性。市融资担保发展基金今年新增再担保业务规模达到15亿元。大型国有商业银行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增速高于40%。建设完善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天津),涉企信息归集更加全面、准确、高效。持续加大企业债券发行力度,支持企业拓宽融资渠道。加强监管,防止金融机构进行资金套利。全国性商业银行内部转移定价优惠力度不低于50个基点。督促商业银行进一步提升对实体经济的金融支持力度,提供优惠贷款利率,降低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
千方百计稳定和扩大就业
12.帮促就业困难人员就业2.5万人;出台针对高校毕业生、农民工、就业困难人员等就业支持政策,精准帮促重点群体就业。确保到今年9月1日,全市高校毕业生整体就业率和高职院校就业率均超过70%。做好以训稳岗资助工作,加强面向市场的技能培训,在一定范围内开展以工代训,实现职业技能培训30万人次以上。做好退役军人安置和就业创业工作。按照国家统一部署,对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实行社保费自愿缓缴政策,落实取消涉及就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政策,加强流动摊贩经营场所管理。按照教育部下达本市的高职院校扩招任务,足额下达市属高校高职招生计划。
深化“放管服”改革
13.在疫情防控常态化前提下,持续推动“一制三化”审批制度改革落地落实,促进全面复工复产、复市复业。贯彻落实国务院简政放权要求,凡国务院取消的事项,本市一律取消,凡国务院调整的事项,本市一律调整到位。优化“政务一网通”平台功能,加快系统互联互通、信息共享,推动依法保留的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功能,加强企业开办便利度。进一步放宽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条件,允许仅通过互联网从事经营活动的个体工商户以网络经营场所作为市场主体住所(经营场所)登记,推行市场主体的住所(经营场所)登记自主申报承诺制。支持天津港保税区大中小企业融通发展。制定《天津市社会信用条例》。研究制定进一步推进本市诚信文化建设的政策文件。持续完善“1+16+N”信用信息系统。开展“信易+”应用示范项目。营造良好的疫情防控市场环境,健全监管执法环境,改善政务服务环境,打造良好法治环境。组织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价。
推进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
14.推动本市法人银行稳健发展,督导中小银行通过引进战略投资者、加大利润留存等多种方式补充资本,提升对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能力。推动本市企业抢抓创业板注册制改革契机。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在主板、中小板、科创板、创业板上市融资。积极发挥保险保障专业优势。落实《天津市承接国务院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权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津政发〔2020〕16号),做好国务院授权和委托用地审批事项,保障重点建设项目用地。深入实施“海河英才”行动计划。研究制定本市构建更加完善的要素市场化配置体制机制的若干措施。推动落实以增加知识价值为导向的分配政策,培育技术转移机构和技术经理人,激活技术交易市场。增强本市大数据企业数据管理能力。
提升国资国企改革成效
15.研究制定市管国有企业改革三年行动方案。推进党的领导与公司治理有机融合,加快建立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切实加强国有资产监管。基本完成市属竞争类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任务。完成国有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力争年底前完成“三供一业”分离移交扫尾工作。进一步推动国有企业聚焦主业。完善市场化经营机制,着力推进国有企业提质增效。
优化民营经济发展环境
16.落实《天津市营造更好发展环境支持民营企业改革发展的措施》,保障民营企业平等获取生产要素和政策支持。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建立健全政企沟通协商制度。限期完成政府机构、国有企业拖欠民营和中小企业款项清偿任务。
推动制造业升级和新兴产业发展
17.引育发展新动能,着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发展智能制造,推进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力争实现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达到20%。落实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提升发展行动计划,围绕新一代信息技术、新能源、新材料等工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全面提升发展能级。累计打造100家数字车间和智能工厂。培育3至5家国家级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和5家市级系统解决方案供应商。支持天津品牌企业利用线上渠道拓展业务。推进快递业与制造业、电子商务深度融合发展,加快实施“快递进厂”工程。
提高科技创新支撑能力
18.组织申报新一轮国家工程研究中心项目,引导企业增加研发投入,促进产学研融通创新。实施天津市杰出青年基金项目。建设一批天津市技术创新中心,培育认定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建设省部共建食品营养与安全国家重点实验室和省部共建组分中药国家重点实验室。推动国家重大项目和新一代超级计算机等重大平台建设。实施天津市合成生物技术创新能力提升行动科技项目。实施天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应急防治科技重大专项。深化国际技术转移,推动国际科技成果转化。开展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平台试点。积极营造良好科研生态和舆论氛围。在新一代人工智能等科技重大专项实施中,探索实施“里程碑”项目管理模式。
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
19.积极支持各类人员创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亿元。发展股权投资。推动科技金融创新,打造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积极组织有关区申报国家级“双创”示范基地。推动孵化载体建设提质增效,引导孵化器、众创空间向专业化发展。支持多产业链条平台建设。
推动消费回升
20.出台系统配套的稳就业政策措施,通过稳就业促增收保民生,提高居民消费意愿和能力。引导餐饮行业多渠道拓展营销。推进家政服务业提质扩容。开展汽车促消费行动,努力改善老旧小区停车环境,增加泊位供给,缓解停车资源供需矛盾。加快金街步行街改造提升。推动电商加大对本地农产品的采销力度。实现“村村通快递”。支持文化、旅游等行业恢复发展。开展城企联动普惠养老专项行动。推进普惠托育专项行动,着力增加托育服务供给。做好体育惠民卡发行工作。
扩大有效投资
21.积极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央预算内投资等中央专项支持。研究制定本市新型基础设施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聚焦5G、人工智能、大数据等重点领域,高水平建设信息、融合、创新基础设施,打造高质量发展新引擎。推广新能源汽车2万台,新建公共充电桩4000台,做好新能源汽车充电消费券发放工作。加强新型城镇化建设。开展49个老旧小区改造。推动建设社区老人家食堂,开展老年人助餐服务。鼓励家政企业在社区开设门店。加快推进天津港北疆港区C段智能化集装箱码头、京滨城际、京唐城际、津兴城际、津石高速、地铁等重大项目建设,完成交通运输固定资产投资年度目标。在市政基础设施领域加大市场化投融资模式的推广应用,支持民营企业平等参与。
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
22.研究制定本市建立健全城乡融合发展体制机制和政策体系的若干措施。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稳妥实施本市房地产市场“一城一策”工作方案,因地制宜、精准施策,确保完成国家房价调控目标,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
加快落实区域发展战略
23.落实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能动机制,加大对接争取力度,围绕“一基地三区”功能定位,持续构建项目支撑体系,引进优质项目,打造示范性、标志性工程。推进“微中心”等承接载体布局建设,支持滨海—中关村科技园先行先试,加快推动宝坻京津中关村科技城等平台建设,推动临港海洋经济发展示范区建设。
24.落实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实施好支持湖北发展有关政策,支持保就业、保民生、保运转,促进经济社会秩序恢复。
提高生态环境治理成效
25.突出依法、科学、精准治污。深化大气污染治理攻坚。推动扩建3座中心城区污水处理厂,改造完成4座环外污水处理厂。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400万吨。建成8座垃圾处理设施,垃圾日处理能力达到1.7万吨。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完成30家中小型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搬迁改造。壮大节能环保产业。
26.严厉打击非法销售和食用野生动物行为。开展打击野生动物违规交易专项执法行动和“昆仑2020”专项行动。落实湿地自然保护区“1+4”规划。整治修复岸线不少于4公里。整治修复滨海湿地规模不少于400公顷。加强岸线岸滩综合治理修复。
保障能源安全
27.继续推进全市天然气产销储体系建设。进一步扩大风能、太阳能等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确保完成“十三五”各项规划目标。积极落实国家能源储备战略,加快中石化南港原油商业储备基地项目建设。
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
28.助力本市东西部扶贫协作和对口支援地区剩余3个未脱贫摘帽的贫困县、46个贫困发生率超过10%的贫困村全面解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突出问题,确保如期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推动产业帮扶提质增效,推动劳务协作稳定提升,推动消费扶贫创新提升。落实贫困县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要求,保持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和政策措施稳定。促成甘肃省、河北省承德市贫困人口就业4.5万人。开展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实施行动和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排查工作。确保低保人员实现稳定脱困后再退出低保范围。实施全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质量提升项目。
着力抓好农业生产
29.完成粮食播种面积508万亩、总产量223万吨。继续实施农业支持保护补贴政策。强化对重大病虫害发生防治关键期技术指导。对种植一茬春豆类或麦豆轮作给予一定资金补助。严厉打击违法占用耕地行为,深入开展历史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清理整治。建设高标准农田25万亩。培育农作物种子(种苗)生产基地20个、畜禽水产良种繁育基地50个。完善农机补贴政策。高质量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本市试点任务。实施国家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计划、监测与流行病学调查计划。生猪存栏145万头。增殖放流鱼、虾、蟹、贝等各类苗种15亿单位以上。提升建设30个海淡水工厂化养殖和繁育基地。促进农产品流通,推进14个民心工程菜市场建设。完成“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考核任务指标。
拓展农民就业增收渠道
30.推动农民工等人员返乡入乡创业高质量发展。加强农村富余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开展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专项行动。实施水稻基质育秧等农业社会化服务项目26万亩。培育一批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完善乡村产业发展用地政策。推进集体经营性用地入市。开展农民专业合作社规范提升行动,扶持国家社、市级示范社和区级联合社共19家。对于符合发行条件的农村饮水提质增效工程,在市级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安排上予以支持。统筹利用各类资金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完成3800户农村困难群众危房改造。
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
40.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广播电视管理,做好广播电视节目推优工作。加强文物保护利用。推进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办好第五届市民文化艺术节。建设一批群众身边的健身休闲场地设施。积极开展全民健身赛事活动。高水平建成蓟州国家冬季运动专项训练基地。开展丰富多彩的冰雪群体活动,大力推动冰雪进校园等青少年冰雪普及运动。
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
41.创建美丽社区,深化“社区万能章”治理。指导村民自治,推进农村民主建设。提升农村社区治理水平。全面推开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改革。进一步规范行业协会商会收费。推动慈善组织健康有序发展,做好第十一届“中华慈善奖”申报表彰。培育扶持志愿服务组织。加强妇女法治宣传教育。开展农村留守儿童和困境儿童关爱保护“政策宣讲进村(居)”活动。建立健全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政策。完善信访制度,化解信访突出矛盾。加强法律援助,妥善化解矛盾纠纷。开展第七次全国人口普查。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标准化城市建设,打造打防管控一体的社会治安防控新格局。
强化安全生产责任
42.持续强化安全生产防治和自然灾害防治,提高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做好气象灾害监测预报预警和人工影响天气服务。加强应急救援能力建设。抓好危险化学品、建筑施工、公共消防、森林防火、交通运输、仓储物流、人员密集场所等重点领域常态化排查整治,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
坚持依法行政,建设廉洁政府
43.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自觉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坚持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坚持政务公开,提高治理能力。要依法接受同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自觉接受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主动接受社会和舆论监督。发挥好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作用。政府工作人员要自觉接受法律、监察和人民监督。加强廉洁政府建设,坚决惩治腐败。开展扶贫助困和乡村振兴审计、资源环境审计以及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审计。开展重大政策跟踪审计和民生保障等专项审计。开展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强化审计成果运用。
突出求真务实,主动担当作为
44.全市各级人民政府要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这个基本国情,遵循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立足办好自己的事。要大力纠治“四风”,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把广大基层干部干事创业的手脚从形式主义的束缚中解脱出来,为担当者担当,让履职者尽责。要紧紧依靠人民群众,尊重基层首创精神,以更大力度推进改革开放,激发社会活力,凝聚亿万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广大干部应临难不避、实干为要,凝心聚力抓发展、保民生。
做好“十四五”规划编制工作
45.形成“十四五”规划纲要(草案)。统筹做好全市“十四五”市级专项规划编制工作。
民族政策和宗教工作
46.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推动少数民族文化教育体育事业发展,进一步促进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构建天津市宗教事务管理平台。指导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推进民族宗教工作法治化建设。发挥好侨胞侨眷的独特优势,不断增强凝聚力。
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
47.完善国防动员体系,始终让军政军民团结坚如磐石。培育一批具有武器装备核心竞争力的“民参军”专业化企业,稳步推进本市国防科技工业创新发展。
贯彻“一国两制”
48.贯彻“一国两制”方针,支持香港、澳门融入国家发展大局。深化本市与港澳地区互利合作。宣传落实香港国安法,维护香港长期繁荣稳定。
贯彻对台工作大政方针
49.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在“九二共识”基础上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为台胞台企参与天津经济社会建设搭建更多平台。完成国务院台办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加强津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办好第十三届津台投资合作洽谈会暨2020年天津台湾商品博览会,举办“两岸妈祖缘”文化交流系列活动。举办“海河工匠杯”技能大赛暨首届“海河杯”津台青年职业技能大赛。强化涉台教育宣传,讲好天津故事。深化落实本市各项惠台措施,引导和支持台胞台企充分享受政策措施。
深化对外交流合作
50.加快推进与意大利等欧洲国家交流合作,巩固深化与日本、韩国等亚洲国家多领域交往,服务国家总体外交。切实践行人类命运共同体理念,加强抗击疫情国际合作,维护全球卫生公共安全。统筹用好国际友城资源,深化友城务实合作,服务高水平对外开放。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审核:殷伊琳 苑成
作图:温冀鹏
编辑:田欣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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